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1-11-12    阅读:206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本着回报社会、弘扬公益精神,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捐资在我校设立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以下称社会奖助学金)。为充分利用捐赠方所捐资金,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2021年度部分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评审项目

(一)评审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评审项目:

1.同曦助学金(仅限安徽籍学生)

人数:A类标准本科生8名;B类标准本科生24名;C类标准本科生40名;

金额:A类资助金额8000/名;B类资助金额4000/名;C类资助金额2000/名。

评选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必修课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1.5(新生可参考入学成绩),且必修课无课程重修行为。三类资助标准学分绩点条件要求如下:

A类:符合评选条件,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在3.5分以上者,根据学年学分绩点高低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

B类:符合评选条件,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在3分以上者,根据学年学分绩点高低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

C类: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在2分以上者,根据学年学分绩点高低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新生参照入学成绩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

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2、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过困难等级的安徽籍学生,或符合下列情况一项或几项的徽籍学生可申报。

孤儿,持有孤儿证且亲属无能力负担求学费用的学生

残疾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二级及以上,且家庭属于当地困难户,并持有残疾证及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困难证明;

因家庭有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导致无力承担求学费用的,需提供材料证明及所需一切合理性资料。

2.瑞华启梦助学金(仅限2021级本科新生)

人数:本科生50名;

金额:5000/名(注:按照一助四年的模式予以资助。受资助学生经跟踪考核合格,原则上可以连续资助,不超过四年。)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每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无两门(含两门)以上不及格课程;

5、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过自身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物质享受;

3.中储粮校友基金

人数:本科生4名;

金额:本科生2000/名。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习、生活费用困难。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6、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4.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

人数:本科生25

金额:2000/

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无首修不及格;

学金评审项目

(一)评审对象:全体在籍在读学生

评审项目:

1.暖阳奖学金

人数:本科生20

金额:4000/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3.0分。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军事训练和公益劳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2.四维奖学金

人数:本科生30名(注:应捐赠方要求,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评选名额不少于14名)

名额:5000/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3.0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于1119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准时报送。

1)以下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14王晶老师处:

学生各类申请表纸质版,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注:参评助学金项目的学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参评瑞华启梦助学金项目的学生填写《2021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参评奖学金项目的学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所有的申请表一律word填写后打印纸质版,本人签名后提交学院汇总。)

2021年社会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4),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2)以下电子版材料,请学院打包发送到935575950@qq.com邮箱(打包文件名称和邮件名称命名为“XX学院_社会奖助学金2021”,请给每个奖助学金建个文件夹,分项目存储):

参评同曦助学金的学生须提供《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助学金申请表》word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扫描件及符合同曦助学金评选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参评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须提供《2021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word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扫描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扫描件(如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情况证明)等;

(注:学生个人电子资料以文件夹形式提交,文件夹内包含申请表word版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_姓名_学号_奖助学金项目名称2021”,电子版范例参照附件5

2021年社会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Excel电子版

2、本次部分社会奖助学金项目采用11.2差额推荐,各学院推荐方案和推荐名额详见附件6、附件7

3、各类资助项目的要求不同,请学院根据项目的资助要求布置,并在提交材料前逐一核对,保证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

4、社会助学金受助同学原则上本年度之内各类项目不得兼得,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把关,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内部公示后上报;

5、上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一次交齐;

6、请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录入奥蓝系统(2021-2022-1-助困-社会助学金);

 

附件12021年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1级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1年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2021年社会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5:学生电子资料范例

附件62021年部分社会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7: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度部分社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生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